你好,我想咨询一下小区内开饭店的事,使用住宅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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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物权法》第七十七条之规定:业主不得违反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业主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除遵守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外,应当经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 厉害关系人可以通过诉讼要求其恢复住宅属性,消除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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