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老板于9.18日以口头形式解雇员工,9.19日到10.7日之间因为连了两个假期导致我这段时间是没有办法去其他地方工作的,请问我可以向原单位提出把9.19到10.7日的工资开给我作为辞退我的补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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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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