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干达公民来北京卖黄金怎么在海关纳税
2018-10-18 12:29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金银管理条例》规定,最多可带价值不超过¥5000元金银物品是免税的。超过¥5000元物品带回来国内就要征税。参考文件第五章 对金银进出国境的管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金银管理条例 第五章 对金银进出国境的管理 第二十五条 携带金银进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数量不受限制,但是必须向入境地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申报登记。 第二十六条 携带或者复带金银出境,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凭中国人民银行出具的证明或者原入境时的申报单登记的数量查验放行;不能提供证明的或者超过原入境时申报登记数量的,不许出境。 第二十七条 携带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供应旅游者购买的金银饰品(包括镶嵌饰品、工艺品、器皿等)出境,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凭国内经营金银制品的单位开具的特种发货票查验放行。无凭据的,不许出境。 第二十八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中国人、外国侨民和无国籍人出境定居,每人携带金银的限额为:黄金饰品1市两(31.25克),白银饰品10市两(312.50克),银质器皿20市两(625克)。经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查验符合规定限额的放行。 第二十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外资企业、中外合资企业,从国外进口金银作产品原料的,其数量不限;出口含金银量较高的产品,须经中国人民银行核准后放行。未经核准或者超过核准出口数量的,不许出境。 第六章 奖励与惩罚 第三十条 有下列事迹的单位或者个人,国家给予表彰或者适当的物质奖励: (一)认真执行国家金银政策法令,在金银回收或者管理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 (二)为保护国家金银与有关违法犯罪行为坚决斗争,事迹突出的; (三)发现出土无主金银及时上报或者上交,对国家有贡献的; (四)将个人收藏的金银捐献给国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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