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要问一下,大四实习生,自己找了份工作,没有签劳动合同,干了大概20多天,辞职了,辞职前公司要求发文件给印刷厂,发错了的文件,公司损失了6000元,要求我赔偿一半,工资也没有发,我要怎么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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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如果你存在故意或重大过失,公司可以向你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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