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离婚协议已经4年,但对方一直不同意去办理离婚证,已经分居4年,无财产纠葛!我是应该去当是办理结婚的所在地法院去起诉还是在我本地(重庆)谢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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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案件,原则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根据民诉法解释的规定,可以向原告住所地法院管辖。双方均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由被告经常居住地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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