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同学(小伟18岁 化名)在宿舍坐着,另一个同学(小博 17岁左右 化名)上来就用臂力棒打小伟,打了小伟的右臂两下和后背一下,小伟出于正当防卫打了小博一拳,当时小博的头并没有流血。下楼找警务室的人。上来之后看到宿舍一地血,小博的头破了。现在小博要求小伟赔偿,或者让小伟进公安局,小伟该怎么办?
回答数:6
您好,若造成的伤害经过法医鉴定不构成轻伤或轻伤以上,则不构成故意伤害罪,不涉及刑事责任。该人身伤害案件属于民事侵权,可以要求侵权人对医药费等费用进行赔偿。建议协商解决或交于学校解决,不涉及刑事责任则不用担心被公安刑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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