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我的爷爷今年69岁,平时做一下点工,一天200元的样子,上个月被邻居叫过去做事,说一位老板要两三位点工做事,一天两百的样子,随后我爷爷就去了,结果下午做事时手受伤了,是因为跟上面一起做事的工人没交接好所以受伤的,现在那位老板只肯付住院费,说“因为不是他叫的爷爷做事,要我们找那位邻居,而且是因为跟另外一位工人没交接好才出的事,所以老板认为他们也有责任,”那么请问律师,老板说的责任分摊可信吗?如果可信,那么它们三位应该怎样划分责任呢?因为家境一般请不起律师所以在这里请求律师能够给一个比较客观的答案,感谢啦!
2018-01-22 2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