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个人合伙开公司,一个资金入股,一个技术入股。现在技术入股的人,账务不透明,也不公开,资金入股的股东不干了。准备离开公司,但是技术入股的股东不愿意归还资金股东的本钱、工资跟分工,这个问题该如何解决
2018-01-07 18:20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五十七条的规定:合伙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应当解散:(一)合伙协议约定的经营期限届满,合伙人不愿继续经营的;(二)合伙协议约定的解散事由出现;(三)全体合伙人决定解散;(四)合伙人已不具备法定人数;(五)合伙协议约定的合伙目的已经实现或者无法实现;(六)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七)出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合伙企业解散的其他原因。同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五十九条的规定,合伙企业解散后,十五日内未确定清算人的,合伙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并没有对人民法院是否可以受理合伙人对合伙企业提出的解散之诉作出明确规定。
2018-01-08 16:54: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