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岳父膝下有四女,于2017年二老去逝。以前与三女生活在一起,去逝后均由三女安葬。生前二老的住院照看,护理几姐妹都有尽孝。由于我岳父以前是军人,现民政局告知几女有八万多元钱的补偿,三女想一个人独享。请问其余几女有享受的权利吗?
回答数:3
民政局的补偿不是遗产,是死因财产。虽然不按法定继承处理,但参照法定继承处理。其中八万多元钱的补偿,扣除丧葬费补助由三女一人享有,其余补助由四个子女共同享有,一般均分。
回答数:145
补偿参照遗产继承处理,没有遗嘱则按法定继承,由第一顺序继承人即配偶、父母、子女平均分配继承。四个女儿均有权获得。
快速咨询,获得更具针对性回答!
当前律师在线 30249 人今日律师解答 46769 条
首页
我的
电话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