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方经过他人介绍担保买我车,车开走半个月了,说三十号付钱,三十号钱也没付,电话也不接。算诈骗吗?
回答数:1993
对方欠钱不还的,收集债权文书(借条、欠条等)证明债务关系事实的证据,可以向对方的户籍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法院起诉,要求对方还款;对方不出庭的,可以缺席判决;没有对方的户籍信息或者现居地地址的,建议向对方的亲友或者同事打听清楚,再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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