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好!我是去年认识一个人。他找我想网贷。找了几家他真信不行拒了。后来我想到一家卖三轮车的老板。因为欠他四千多。我和他商量后事成之后还他三干。和办款的人要三千元好处费。当时双方同意后,我带那人去了卖车那,手续办完后,过约十几天,款下来了。共八千,他扣了四千五。剩下三千五给了我。当时困钱不够。我弟急用钱,我告诉借钱人,说过几天钱够了再给你吧。他说尽快,后来总总原因没还上他。他现告我诈骗。请问我这算是吗?谢谢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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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属于财产纠纷,建议你们协商处理。一般情况下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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