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让我国外带东西,带了三十多万,没有给我钱,拿走了一点东西,等于欠我两万多,剩下三十万的东西,没拿,一年了,在我这里,要不回来钱。可以法律解决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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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可以起诉,搜集能够证明债务关系存在的证据(如借条、转款记录等)及债务人的基本信息资料后,在三年的诉讼时效期内,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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