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想问一下,我说,做餐饮的三月二十二号家里有事,然后我请假回家,请了十天的假,然后因为没有处理好暂时不能去上班,现在公司直接直接算我二十二号离职,这样合法吗,我本身在公司是有余假的,到三月底的假是够的
回答数:6
不合法,劳动者提出离职必须有书面辞职申请或明确辞职的口头证据,现在因为你本人提出异议,离职肯定不构成,如果用人单位解除合同,你可以违法解除为由申请仲裁。
快速咨询,获得更具针对性回答!
当前律师在线 29311 人今日律师解答 47395 条
首页
我的
电话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