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离异,孩子和姥姥长大,寒假打工,替老板拿货,老板至今未付款。货主把孩子告了,因拿货地在外地,传票孩子让寄给老板了,开庭孩孑也没路费去,就这样判了,孩子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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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是被告,接到传票应出席庭审保障诉权。现在判决已出,应在上诉期内提起上诉,否则一审判决生效,对方可按判决申请强制执行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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