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家现在是我爷爷有两个儿子,我父亲是小儿子,我们一家和我爷爷一起住,住的房子是我爷爷的户主,因为个人住房面积不足,政府提供了一套平价房来补充住房面积,因为我大爷,也就是我爷爷的的大儿子的儿子我哥结婚没有房子,所以他们就付的平价房的房费,这套房现在就是我哥在住,我就想问下,在法律意义上,这套房子是谁的?如果我把当初买房的钱给我哥,这套房还是我们家的吗?我哥想给这套房过户,只要我爷爷同意就可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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