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就职于A总新成立的公司,后续公司洽谈投资项目本人认为可行,后经过洽谈,本人两个朋友愿意出资参与项目投资经营,今年一月份朋友陆续与公司签订合同,但5月份时约定利息开始逾期至今,合同期限均为一年,A总明确表示钱款未用于合同所写的项目经营,而被他另作他用,请问是否构成合同诈骗,应该如何追回钱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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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可以拿着合同起诉,合同有约定按照约定处理,无约定建议协商解决或直接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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