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2017年9月30日晚卖东西收摊后骑电三轮回租住房途中被同向行驶的轿车追尾致车毁人伤。事后肇事者不垫钱,不探望玩失踪,事后肇事者却到处拉关系,交警以我没驾驶证,同行证,电三轮超标判我担次责。起诉后我不服责任认定,两次开庭未调解成功,第三次法院明知我的援助律师不能到庭坚持开庭结果另一律师出庭就诉对方8成责任,法院几天后判肇事者车险的保险公司赔7成损失.因急需治疗费我没上诉,保险公司上诉维持了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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