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4月份第一买房人和卖房人签定房屋买卖合同,并安合同约定支付了95%购房款给卖方,还有5%房款办完过户手续后结清。卖方收到以上95%房款1个月后,将该房又卖给第三人(现买房人),并且完成房产过户手续。1.第三人(现买房人)买该房在明知道该房已卖给第一买房人的情况下购买。2.第三人(现买房人)和卖房人是同学关系。现第一买房人是否可以起诉,请求法院判决第三人(现买房人)和卖房人签定的合同无效?
回答数:8
这是一房二卖问题,正常第一购房人可以起诉要求卖方退回已收房款比你赔偿损失。损失就是房子涨价的差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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