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今年5月15号入中山市火炬开发区盛大电器公司,因公司十一月份放假十天,上班十二天,放假期间公司出通告承诺开每个公司员工保底工资1750元,因公司十二月6号厂长宣布,公司很少订单,谁愿意辞职走人,可以马上办离职手续走人,当天共有4人马上办离职走人,现2018年1月2号发十一月份工资只给了900元,比1750共少了800元,共中减去伙食五十元,也就是说只付给了我们十二上班工资,正常放假不给离职的4个人工资,而没离职的员工十一月份一样的上班的员工却拿到了二千块,克扣我们的工资,想问你们,这、八百元工资可以讨回来吗
2018-01-03 22: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