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这边有一个老师她在一所幼儿园签订了合同现在发生了纠纷,只在那边工作了3天,在合同没有解除就没有去上班,对方要求赔违约金2500.压金是5000.不过押金是从每月工资扣除,她也没有任何证书,资格证都没有,现在,她该怎么办,她又不想回去上班,所以想让你帮我问问她这个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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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用人单位在录用劳动者的时候是不可以任何理由收取押金,押金可以找用人单位退回。其次,他这种情况不属于需要支付违约金的范围。可提前与用人单位沟通解除劳动合同即可。如有疑问,可以去劳动监察部门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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