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农村建设,原屋折低一套,两儿子满十八周岁可再得一套优惠房,两套所有权被我父亲拿去还有土地人头补偿款占为几有,不让我们进家,村里开的证明房子是我们兄弟二人的也盖了章,当地魏集法庭庭长不给立案,说我案由不充分,也没有什么裁定书给我们。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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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是不合理的,政策有您的,那您是可以分割的,对方不按政策执行,那您得去法院起诉立案,当地法院不立案,可以向上级法院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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