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现在因为感情破裂在法院办理离婚,协商达不成一致,现在存在分歧的是:1,过婚后我给过她二十多万的工资,因为我的收入高一点,对方特别喜欢钱,生活上的都是我花,她从不拿钱出来,导致我也没什么存款,协商让她拿一部分给我,她说全部花完了,我觉得不公平,要上诉。2,我婚前买过一套房子,但是有贷款,两年半都是我还的,一个月约三千,她从来不管,我想知道这跟她有关系吗?3,婚后我们共同出资买过一套房子,全款买的,我放弃所有权,我要求得到房子现在价值的一半。请律师帮助我分析一下多谢
2018-04-21 15: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