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9月二十几号做手机分期付款,首付100元,剩下4400是贷款金额,每个月付364元,截止2017年9月已经付了四千一百多元,因为想一次性付清并询问该公司客服,说还有三千多元,朋友建议不还了,利息太高了,就没管。到昨天一个自称是律师的人给我打电话说赶紧还钱不然就让我上征信,我问她还有多少钱要还,她说一共是4559,这里面还包含逾期费用。我想我已经给了四千一百多,怎么还有这么多,去网上查了一下相关法律,这利息远超过国家规定的最高36%了,我问过律师了叫我把本金和24%利息给了就可以了,可是我不知道怎么算这个钱
2018-01-06 17: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