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10月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其合同条款写说如造成单位经济损失需赔偿5000元,用人单位辞职要求提前一个月提出,18.12.23日我提出离职,今天单位主任找我说要我赔偿5000元,请问合理吗?
回答数:3
用人单位要求不合理,因为你没有造成用人单位损失,所谓用人单位经济损失,必须是由于你的过错造成的,你提出离职并无过错,不存在用人单位有损失一说,所以不用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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