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关于离职的问一下,离职原因是手痛,10月23号交的到11月23号到期,主任签过字,签过字的主任10月底离职了,后来我找厂长,厂长叫我做到过年,我口头答应过,我11月底休息了一下,手痛又发作了,一个多月也没招到人留下来做过,我找厂长离职,11月底我跟厂长说了,厂长不同意,说我答应过他做到过年,还说离职掉的主任签字无效,要等到他招到人,才过了一个星期我就通知他了,我违法了吗?能离职吗?现在他不同意,12月份了,我能拿到11月份的工资吗?还是象厂长说的再做一个月
2018-12-03 08:10劳动者提出辞职不需要用人单位的同意。试用期内劳动者提前3天提出辞职第4天双方劳动关系解除。并且如果没有用人单位提供的辞职申请表可以自己写一份。 具体的辞职方式分三种情况:1、正常辞职的情况。劳动者依据《劳动合同法》三十七条的规定,劳动者提前30天书面提出辞职,不需要用人单位批准第31天就可以离职。其中,试用期提前3天书面提出;用人单位有义务结清工资并办理离职手续。 2、即时辞职,即所谓的快辞。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的情况(例如拖欠劳动者工资和未缴纳社会保险等情况),劳动者书面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后可以立即走人不需要用人单位的批准,并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剩余的工资、经济补偿金(每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及办理离职手续等;3、劳动者违法辞职的情况。没有提前30天提出离职,用人单位也不存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的情况,劳动者直接提交辞职信就走人,这个时候就是劳动者违法。如果给用人单位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的(例如招聘该劳动者产生的费用),用人单位可以要求劳动者承担。二、劳动者可以通过快递或挂号信邮寄的方式给用人单位送达解除劳动关系的通知(也就是通俗说的辞职信、辞职报告),这样便于保留证据。用人单位不支付劳动者工资或不为劳动者办理离职手续,可以通过申请劳动仲裁解决。
2018-12-03 09:56: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