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后父母给买的亲戚家的房子,过户的时候我和亲戚本人到场办理过户手续,只写了我一个人的名字,房管局让我对象写了一份放弃房子产权的声明,请问签了这个声明就意味着以后离婚的话没有权力分这套房子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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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后单方父母出资购买的房产,如果仅登记在自己儿女名下,则视为父母仅赠与给其子女,不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对方无权要求分割该房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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