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不服本处理意见,信访人可自收到本处理意见之日起30日内向昆区信访事项复查复核工作小组提出复查申请。 上面是近期信访局给的回复 我想咨询一下,怎么向复查复核工作小组提出复查申请,目前信访局并没有这么一个入口!如何找到这个机构?或者说如何提出复查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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