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麻烦您帮我看一下这个是真的假的。谢谢虽然是逾期了,三个月之内有和他们的客服联系过,说转钱给她,她说今天接我的单不是她负责,有另一个,她帮我联系,说另一个客服不想理我,就没有处理,直到逾期六十五天左右有自称是律师给我发信息说要发律师函给我,让我请律师什么的。这利息一天长两千多,我说这么多利息我不会还的,请问一下,这是真的会点法院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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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对于借款金额,不得在给与之前进行预先扣除,按照实际到手的金额计算利息。一般情况下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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