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是中铁十三局职工,2002到2012单位没有活把我们安排在人力资源中心,每月给300生活费,2012年开始不给生活费,并要求我们自己出养老保险金,包括单位负担的部分,答应等6年后就给办理内退待遇,我们就签署了当时单位出具的合同,合同里面没有写安排内退的事宜,当时就是口头说的,结果到2017年到了该到内退的时候,说取缔了,并且要求自己继续缴纳保险,或者安排工作,这样的情况我怎么办
回答数:2005好评数:1
对方的行为是违反劳动法的,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规定按月支付工资,单位不支付工资和社保可以向当地的劳动局或者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
快速咨询,获得更具针对性回答!
当前律师在线 27476 人今日律师解答 49042 条
首页
我的
电话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