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满洲里一个钢结构建筑工地,在施工过程中从六米高处掉了下来,导致右胳膊玄骨骨折(中间不位),肋骨折二根,趾骨骨折,骶骨骨折,双肺戳伤,现在已经五个月了,老板给入的人寿医疗意外团体险,住院费老板先前垫付的,出院后保险公司给理赔的医药费(16000千块钱),当时老板要给我拿25000千块钱(说是务工费,每个月安5000块钱算的,五个月),我没有拿,没有劳动合同,后来保险公司理赔的钱(16000)块钱让我扣下了,我现在还能不能管他要钱,保险公司说六个月做鉴定(工伤鉴定)我这种情况能不能够成工伤,能得到相应的理赔吗,还请律师帮我解答一下,谢谢。
2018-01-12 14: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