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想咨询的问题是:如果工厂搬迁,我们的劳务合同还用继续履行吗?不过搬迁公司暂时设有班车,路上需要40分钟,每天去旧公司那集合,原来下班是六点,现在下班暂时改成五点半班车到达旧公司是六点十五分以上,因为要接送孩子,所以时间上很不方便。公司给我们说,离职必须提前一个月,写离职表。否则扣1000元,如果不写离职表直接走人,扣一月工资。请问这样合理吗?如果不合理,我应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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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规定员工离职,需要提前一个月递交辞职申请或者打辞职报告是合法的,但是公司随意扣除工资是违法的,可以向劳动局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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