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持有神经病证的!但已恢復一年了!正常人一样!能登记结婚吗
回答数:81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三条的规定,一方患有重大疾病,应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如果未如实告知,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请求撤销婚姻的一年内提出。由于女方恢复了一年并且恢复正常,这可能会对结婚的有效性产生影响。 所以,根据我所了解的情况,女方持有过神经病证,但已经恢复了一年且表现正常,因此可以认为女方现在具备与男方结婚的条件,可以登记结婚。 相关法律法条: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三条
快速咨询,获得更具针对性回答!
当前律师在线 29602 人今日律师解答 50301 条
首页
我的
电话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