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被朋友介绍的人给黑户贷款结我啥手续都给他了,结果到今天为止他把我电话微信全部拉黑了,我现在人都找不到了,办了几个月了,叫我去签字几次了我都没有拿到钱,还给我办的公司的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的,谢谢麻烦你了我想咨询一下我现在要怎么样才能找到人和把这个钱拿的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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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是以您的名义办理的贷款,您是有偿还的义务(一般我国对于民间借贷的利息是不得超过年利息的百分之24(一年一万本金利息不得超过2400元),超过部分可以向法院主张无效)。其次,对于贷款的金额,没有发放到您的账户上,您可向贷款公司索要对方的银行账户,依据银行账户查询对方的具体的信息(或者找您的朋友查询对方的身份证信息),可以向对方的户籍地 或者经常居住地的法院起诉,要求对方进行偿还。或者直接报警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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