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陈家胜 因在中国平安的逾 期款项长期未结 清,我方受中国平安委托将对当事人将进行立 案 起 诉,现已司 法介入,因长期处于逃避状态,现将情况以短信形式告知。根据我国《刑 法》第193条的恶意贷 款相关条例,结合当事人的涉 案金 额,一旦立 案成功,将对当事人面临1年以下的有 期徒 刑,5000到1万元的罚 金,并将列入全国联网的个人征 信系 统黑 名 单。将受到《限 高 令》的诸多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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