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律师,我们三家合伙开了一家粥铺,法人是三个人其中一个。投资35万元,因为我身体原因我不干了,在不干之前我和他俩这么协商的,让他们先干两个月,店要是剩钱他们就把我的投资给我,不剩钱我们就共同出兑,现在两个月以到,他们也没把我的投资款给我,可是邻居失火把我的店烧了,赔偿了一部分钱,他们俩说我不应该得这赔偿款,请问律师我该得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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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根据你说的情况看,你们三人合经营粥铺,现在,粥铺因邻居失火,造成了损失,在你们没有散伙前,这个赔偿款中应该有你的份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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