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产权纠纷,婚前共同出资购买房屋,房屋产权为两个人名字,后因感情不合分手,女方出的钱男方以借款名义像女方出具了借条,女方写了放弃房屋任何权利的保证书,到目前为止男方未偿还完女方出资的钱款,现在男方向法庭申请取消女方的房屋产权权益,女方是否还有希望获得房屋的产权收益或者获得房屋资产升值带来的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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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在未结婚同居期间,财产属于按份共有,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其次,在之后的关于房屋的协议,一般是按照借款协议的约定处理;再次,对于对方不按照借款合同的约定,您可以向法院起诉;最后,对方向法院起诉的,您可以在法庭中提出反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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