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事情是这样的、大约15年1月、我接手了地区经理的职务、然后报账的时候没仔细、导致了多报1000多块、一直到今年都是这样、然后公司发现、我退赔了公司的钱、公司放弃法律追究的责任、然后过了1星期、公司找我谈话、让我自动离职不然就告我、(当时写了一个情况说明、只有我签字没有公司盖章、公司说放弃追究法律规定的话不作数)、我想问、现在我应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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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正常的处理时属于您的重大失误,是需要您进行赔偿。并且您已经退赔了公司的损失,公司放弃追究责任的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公司向法院起诉,法院也不一定会支持对方的诉讼请求。单位无故开除的,经济赔偿标准一般是每工作满一年支付2个月的经济赔偿金。建议协商处理,或者直接向当地的劳动局或者劳动仲裁委员会提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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