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内因公司项目中止不需要人了而被辞退,已签合同,这种情况公司需要赔偿我吗?
2018-01-22 10:00你好,试用期解除,如果确实是因为劳动者不胜任,试用期考核不达标准,重大违纪等问题,也就是劳动者自身问题,造成的解除,没补偿。 如果用工方不能证明是员工的问题,则涉嫌违法解除,那么需要承担违法解除的法律后果和违法成本。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在试用期中,除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 另外附上一些法条: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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