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是一名私企员工,于2018年7月12日正式离职解除劳动合同,按原公司规定每月十五号发放上月工资,本人7月15日正常领取了六月份工资,现本人咨询:一、6月16日至7月12日,共计27天的工资是否应当由原公司补发? 二、当本人离职后,原公司是否应当足额为离职人员缴纳当月社保?
回答数:1993
一、正常情况下,7月12发的是6月整月工资,7月的工资8月12日发。二、离职当月如果缴了社保,未工作的天数按比例需要返还单位。如果单位扣了工资可以去劳动监察大队反映,或者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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