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今年年初在我上一个做微商的群里有人主动加我了解项目,他懂得很多,他告诉我他是大团队长,他们老师去考察项目了,所有的人员都在等老师考察项目回来,这段时间他就给我普及各种知识,让我觉得他很专业,懂得很多,给我发了他和我前品牌领导人的语音九宫格截图,说我们的造血太低等等
2023-08-09 09:38根据你描述的情况,该人员利用职务便利获取了未公开的信息并进行了相关宣传,这可能构成内幕交易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82条的规定,利用职务便利获取未公开的信息进行交易,或者明示、暗示他人从事相关交易活动,情节严重的,可以处以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期货和衍生品法》第十三条的规定,期货交易和衍生品交易的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在内幕信息公开前不得从事相关期货交易或者衍生品交易,明示、暗示他人从事与内幕信息有关的期货交易或者衍生品交易,或者泄露内幕信息。 此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期货和衍生品法》,期货交易和证券交易的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包括相关从业人员、监管部门工作人员等,他们有责任保护内幕信息的机密性,不得擅自泄露或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违反相关规定的,可以受到行政处罚或者刑事处罚。 另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一条和第一千零三十二条的规定,民事主体享有荣誉权和隐私权,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非法剥夺他人的荣誉,也不得侵害他人的隐私权。因此,获取他人的个人信息并将其公开可能构成侵害个人隐私权的行为。 总结来说,根据你的描述,该人员可能涉嫌内幕交易和侵犯他人隐私权。具体的责任和刑责需要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以及相关证据来综合评估。我建议你及时向相关执法部门报案,提供相关证据以及详细的事实说明,让相关机关依法进行调查和处理。 相关法律法条: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82条 - 《中华人民共和国期货和衍生品法》第十三条、第十五条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一条、第一千零三十二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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