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借了b的8000元,属于个人之间的借款,当时没有表明还款时间和利息。4个月后b要求a还清借款,a无力全额还款,还了3500元。要求后期慢慢还,b找代理催款的人要求补签借款,分三个月还,每月还1500。补签时借条上没有写明还款时间,b的回复是不写明,万一还不上了怎么办,所以也就没写。 问:补签完一周后,b要求立即还清全款,否则起诉,请问起诉成立吗?如成立a要承担什么责任。
回答数:15
根据您的描述,a属于拖欠您的借款,您有权追索,享有债权人的权利,要求他履行偿还的义务,如果立有合法字据,您有权起诉,a需要偿还您的本金和相应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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