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女儿4岁时和丈夫离婚,离婚后自己一个人抚养小孩一直到15岁,其间孩子父亲未给过一分钱抚养费。女儿就要读高中了,将来还要读大学,自己一个人感觉有点吃力。孩子父亲是广东人,已结婚并且生育了一个男孩。没有电话无法联系,我和孩子在湖南。请问我可以告他吗?如何告?可以要他给予多少抚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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