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咨询一下,三年前在公司上班工伤的事,我右手小指在公司受伤,现在打不直和麻木。公司一直没解决,我去鉴定过,鉴定不上,鉴定结果为《因右手小指皮肤撕脱伤,右手小指尺侧指神经损伤,右手小指屈指肌腱挫伤清创术后,无功能障碍》。我去咨询过劳动局,他说公司要给我6个月休息假、还是6个月工资,当时我没听清楚,这种伤情是怎样过赔偿法。我不懂问问你们。还有就是现在我需要治疗。公司应该支付费用吗?就不用赔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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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属于工伤,可以索要医疗费、误工费、交通费、护理费等赔偿。需要去医院做伤残鉴定,如果达到伤残,还可以索要伤残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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