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本人于13/Way早上7:40上班途中,遭遇同向车辆从后撞击致第五颈椎压缩性骨折,住院治疗2个月,休养3个月,公司自事故之日起已经停发本人工资,请问公司的做法合不合理?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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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这种情况属于工伤,但是如果说是你个人的原因导致的这个事故,你是主要责任或者你是全责,公司是有权可以拒绝赔偿。公司做法是不合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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