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借给了同事30万元,他给我写了欠条,内容如下,假设他叫“赵A”,我叫“李BC”。“赵A 3709************于2018年1月10日向李BC借款人民币300000叁拾万元整。最晚2018年5月31日还款,还款金额308000叁拾万捌千元整。口说无凭,立此为证。赵A 2018年1月10日”赵A分别在名字、身份证号和最后签名上按了手印。实际上我是分两次借给他钱的,第一次1月5日15万,第二次1月11日15万,都是银行卡转账。请问这样借条是不是就有效,合法。
2018-03-26 19: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