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当地的借款公司借了10000元,利息每天30元,当时借条上是12000元,到手只有7500,,每周还1000元本金,8个周期还清,他们这么做属于违法吗,我该怎么样处理这个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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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国家规定受保护的利息是年利率24%,对方超过这个利息远远超过合法利息,涉嫌高利贷,和对方协商不成,您是可以向对方公司所在地法院起诉要求减免违法利息的,以此来维护您的权益。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十条 出借人与借款人既约定了逾期利率,又约定了违约金或者其他费用,出借人可以选择主张逾期利息、违约金或者其他费用,也可以一并主张,但总计超过年利率24%的部分,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希望可以帮到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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