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成都横穿马路了,当时没看到有车, 我前面一个人先过去,我紧跟着, 谁知有一辆出租车马上就到了我身边, 没有发生车祸, 不过出租车有一个八个月的小朋友, 受到了惊吓,当时小朋友的妈妈要求我一起去医院检查,我也去了,不过儿童医院的医生说这样的情况,只能去外科,耽误了一会,小朋友妈妈说孩子饿了,就回家了 我当时赶上去绵阳的飞机,我留了手机号和身份证照片,现在过去了两天,小朋友妈妈说孩子发低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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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当时没有碰撞到小孩身体。小孩没有受伤,是不需要承担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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