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你好,打扰一下。 我去年2月分搞了一个对象,我们在一起住了3个多月,我每天跟他在一起干装修,后来分手了,我什么也没得到,给我买的戒指他也要回去了,后来我就觉得自己很委屈,他就跟他要了一万块钱,后来他不给我,我就跟他说我借的,然后他7月份跟我要我没给他,他就要开车撞死我,然后他总是去我家里折腾,今年的2月21日把我起诉了,这算是诈骗吗?这钱该不该给他!!!求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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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是借款,您应该返还给对方。若是对方给您的补偿,您可以不返还给对方。具体需要根据您双方提交的证据材料情况确定,建议您详细咨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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