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开庭50天后也没宣判结果,现在通知还要再重新开庭,请问是什么意思?
刑事辩护
2018-01-25 13:32
王茂林律师
2018-01-25 13:47
刑事案件在50天内没有判决是合理的,现在开庭应该会审理判决的,我这边建议您委托刑事律师做刑事辩护,争取量刑。根据《刑事诉讼法》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希望可以帮到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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