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是南京市一名房东。租客自3.5日起拖欠租金,合同明确写明租客逾期15日不交房租,我当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我在多次催租以及告知7.20日将收回房屋后,租客并未回应。我于7.21日收回房屋,并多次短信通知他们来腾房,他们并未对此回应,反而要求我免去他之前所欠房租,继续将房屋租给他。我拒绝之后,对方又再无回应。我除了上诉外,现在如何合法处置他的物品?如果等到法院判决后再处理,就太慢了
合同纠纷
2020-07-25 06:22
杨希良律师
2020-07-25 0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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